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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龙湖区块8-19、8-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意见的公示

2022-10-22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龙港市龙湖区块8-19、8-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市龙湖区块8-19、8-2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1020-20221118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至宝元路,南至民泰路、西至昌盛路、北至东海大道,总用地面积为5.28公顷,涉及《龙港市龙湖区块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8-19、8-20地块。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内现状用地以未利用地、城市道路为主,场地总体平整,权属清楚,其中地块北侧东海大道已建,西侧昌盛路、南侧民泰路正在施工中。

二、规划修改内容

   (一)用地性质修改

规划修改后,8-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商务、娱乐康体功能,沿东海大道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区域,商业、商务等兼容功能需优先布置在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区域内;8-19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二)用地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8-20地块用地面积为3.58公顷,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94万平方米;8-19地块用地面积为0.25公顷。

   (三)市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在8-20地块设置1处基层社区文化活动室,1处城市书房,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基层社区用房,1处移动通信基站。

   (四)城市设计引导

本片区城市设计要求为整体打造“流域客厅之芯、无界公园之城”,宜形成简约、时尚、现代的建筑风格,重点控制东海大道的城市界面。沿东海公共建筑宜通过屋顶平台花园等形式,营造立体复合的空间形象,商业服务业设施集中区域内建筑高度不得高于30m,建筑裙房宜采用退台式等设计手法,丰富界面造型,高层建筑宜采用点板结合布局,整体形成简洁大气、高低错落的城市界面。

   三、附图

1. 区位图

微信图片_20221022000447.jpg

2用地现状图

微信图片_20221022000445.jpg

3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微信图片_20221022000442.jpg

4. 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微信图片_20221022000440.jpg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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