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西排村陈时关等14户7间个人建房及李芳伦等2户3间拆迁安置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对西排村陈时关等14户7间个人建房及李芳伦等2户3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西排村陈时关等14户7间个人建房及李芳伦等2户3间拆迁安置建房,并向全社会公示。
1、 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⑴ 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5日
⑵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这些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302室(西一街原国土分局内)反映,联系电话:59902580。
2、公示文本附后
项目名称 | 西排村陈时关等14户7间个人建房及李芳伦等2户3间拆迁安置 | ||
建 房 户 名 单 | 个人建房无房户: 陈时关 黄爱国 黄光星 黄光条 叶继钻 叶纪令 陈作品 叶继湾 陈文静 陈 洁 李海苗 陈莹莹 李崇刻 李明明 老房拆迁户: 李芳伦1间 李芳栋2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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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881.5平方米 | 建筑占地面积 | 437.5平方米 |
层数 | 六 层 | 总建筑面积 | 2696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