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朋友们
2027年度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参保缴费工作
已于9月1日正式启动
如今医保服务数字化
大家就医出示医保码
就能一站式联网结算
报销金额由系统自动核算
实现即诊即报
很多人不知道
医保报销实行分级待遇
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一样
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更高
小病就近看,省钱又方便
以住院为例,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医保合规费用可报销90%;在二甲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医保合规费用可报销80%;在三甲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医保合规费用可报销70%。
如,同样的病症,医保合规费用为10000元,在舥艚卫生院住院诊疗可报销(10000-300)*90%=8730元,在二甲医院住院诊疗可报销(10000-400)*80%=7680元,在三甲医院(如温医大附一院龙港院区),住院诊疗只能报销(10000-700)*70%=6510元。
因此,常见病和多发病之类的小病尽量在就近社区医院就诊,医保的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
已办理转诊手续,市外住院(包括特殊病门诊)就医先行自付10%;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温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省内“一卡通”医疗机构除外)住院就医的,在参保地医保政策原支付比例基础上下降20%。
如,同样的病症,医保合规费用为10000元。
在温州市内三甲医院住院诊疗,报销费用为(10000-700)*70%=6510元;
在省内三甲医院住院诊疗,报销费用为(10000-10000*10%-700)*70%=5810元(省内“一卡通”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办理转诊手续,先行自付10%);
已办理转诊手续,在省外三甲医院住院诊疗,报销费用为(10000-10000*10%-700)*70%=5810元;
未办理转诊手续,在省外三甲医院住院诊疗,报销费用为(10000-10000*20%-700)*70%=5110元。
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转诊或临时外出至温州市外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还值得注意的是
门诊特殊病种
自备案之日起可按住院待遇报销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后
参保人员在有特病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时
发生的该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待遇
按照住院待遇结算
如,居民甲患有特殊病,在三甲医院就诊,医保合规门诊费用为10000元。
已备案的情况下,其报销费用为(10000-700)*70%=6510元;未备案的情况下,0到6周岁儿童居民门诊年度封顶10000元,不设起付线,故其报销费用仅为10000*50%=5000元;7周岁以上居民门诊年度封顶1500元,故其报销费用仅为(1500-100)*35%=490元。
注:目前温州市特殊病病种共有16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障碍、失代偿期肝硬化、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还未参加
2027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们
不要忘记缴费哦!
集中参保缴费:2026年9月1日-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7年1月1日-12月31日
提示:请龙港居民尽量在集中缴费期完成缴费,避免错过正常医保待遇。2027年1月1日起参保,将产生三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如2027年1月5日参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4月1日-12月31日。
(1)银行批扣:委托银行扣缴的人员在签约银行账户存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10月起自动批扣;
(2)线下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携带身份证,前往合作银行网点、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3)线上缴费: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等渠道;
(4)家庭共济缴费:省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可为共济的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去年已勾选自动续费的,9月起自动扣费。仅职工医保的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代缴,当年账户余额不支持。若您的历年账户余额不足或未在集中缴费期(通常为9月-12月)前完成绑定,将导致扣缴失败,请及时通过“浙里办”或税务渠道自查补缴,避免影响家庭成员下一年度医保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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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新增参保人员,凭龙港户籍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或在校学生(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医保服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上4种方式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