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择优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表决,确定“质量奖”候选授权企业为:丰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昊新材料有限公司、温州宏达激光图像有限公司;确定“创新奖”候选授权企业为:浙江新振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金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旭实业有限公司、浙江远大塑胶有限公司、温州豪格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
电 话:0577-59889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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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