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西排村陈培拉等11户10间老房拆建,位于龙港镇纺织一街以南、西三路以东,要求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林时笔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现将下列人员的申请清理补办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蔡启教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现将下列人员的申请清理补办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龙港镇梁峰村梁传霞等35户38间(包括龙港镇梁峰村梁传霞等27户27间和三峰村黄子巧等8户11间)及无房户梁世同等33户14间,位于龙港镇梁峰村内,要求办理总平核准。
龙港镇周家车村孙良斌等2户2间危旧房拆建项目,位于龙港镇周家车村315-315¯¹号。现进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如图所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龙港新双鲸产业园商品房(厂房)销售价格予以公示。
关于个人住宅违法用地清理补办调查 公 告 (2019)第30号
龙港镇御珑景园前期物业评标结果公示
因龙港镇河北庙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因龙港镇龙金大道C-3地块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已将该项目范围内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并认定,经调查,以下几间房屋面积认定有误,现进行更正并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龙港镇朝北处村缪仁请等24户12间个人建房项目,位于龙港镇朝北处村(海城办事处东首)。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名和家园(推广名:新天和家园)一期(第1、2、7、8幢)商品房销售价格予以公示。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张秀表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陈安年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刘正笑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方文松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林以奔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董汉坤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倪步靠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
根据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黄统寿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