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吴家弄村许道光等100户41间个人建房(A、B、C幢)项目,土地座落在龙港镇世纪大道南侧、彩虹大道西侧。现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如图所示)
关于个人住宅违法用地清理补办调查 公 告 (2019)第34号
龙港镇洪宫村李绍群等8户8间拆迁安置项目,土地座落在龙港镇洪宫村通港路以南。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共同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属”学习宣传活动安排部署,经过择优推荐、层层筛选、严格把关,拟确定苍南县“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属”候选人各20名。现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试行)》(苍政发〔2018〕21号)、《关于印发<2019年苍南县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苍亩均办〔2019〕2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苍南县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苍亩均办〔2019〕3号),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用地3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2018年度年用电量20万千瓦时以上工业用户以及苍南工业园区、苍南县龙港新城开发区和全县已建成小微园内的入驻工业企业(2017年底前投产)实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类企业。
因龙港镇下埠村城中村改造项目A-16地块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因龙港镇下埠村A-09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因龙港镇鲸头村鲸西片区旧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地块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因龙港镇东新街道路李家垟段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因龙港镇站港路五号桥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因龙港镇扬升路道路李家垟段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已将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其中一间名字有误,现更正后重新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龙港镇梁峰村梁传霞等35户38间拆迁安置及梁世同等4户2间个人建房(1#-5#幢)项目,土地座落在龙港镇梁峰村妙音寺以南。现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该项目作如下公示:(附总平图、规划设计方案如图所示)
龙港镇梁峰村梁孝代等29户12间个人建房(6#、7#幢)项目,土地座落在龙港镇梁峰村妙音寺以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宅基地申报条件和下放个人住宅项目供地审批事权的通知》、《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个人住宅供地行政审批委托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咸园村上官培寿等16户16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咸园村上官培寿等16户16间拆迁安置建房,并向全社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宅基地申报条件和下放个人住宅项目供地审批事权的通知》、《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个人住宅供地行政审批委托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咸园村上官光取等24户24间拆迁安置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咸园村上官光取等24户24间拆迁安置建房,并向全社会公示。
龙港新城创业园(三期)商品房(厂房)销售价格公示
龙港月映园(三期)商品房销售价格“一房一价”公示
2018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格〔2011〕548号)和《浙江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云栖园(三期)商品房销售价格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