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上获悉,自6月7日“太阳人幼儿园事件”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昨日至7月13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达到100%,索证索票率达100%,“三无”、过期食品消除率达到100%,食品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该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是否存在无许可或许可证过期经营行为。对无许可或许可证过期的,一律视为无证经营,一律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认真执行《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是否严把食品采购关,对米、面、油、蛋、奶、畜禽肉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是否建立采购记录。对没有建立进货台账或台账不齐全的,限7日内落实整改,对没有索取供应商(或经销商)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的,限15日内补齐,复查时仍未整改到位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予以立案查处。
该行动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清醒认识、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全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予以处罚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对应予以停业整顿的,要立即责令限期停业整顿。要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人,建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整治内容监督检查执法到位,做好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
会后,县市监局领导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世纪阳光幼儿园,随机对该校是否存在许可证过期或无证经营的现象、是否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或无健康证上岗的现象、是否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并登记等进行检查。(记者林超群通讯员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