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报告得出,张先生家里采光日照时间不达标。
屋前建起新楼房,影响到自家采光。近日,全媒体维权联盟接到瑞安市塘下镇市民张先生投诉。经多方咨询、复核,张先生发现,新楼房的审批报告,竟是根据一份错误的施工图纸做出的。
记者陪同张先生到瑞安市住建局审批科采访中,遭遇一名工作人员阻挠,先是拒绝采访,紧接着抢夺摄像机并挠伤摄影记者。
一份错误的图纸
导致新建楼房遮挡采光
张先生说,自己住在瑞安市塘下镇凤士村罗凤西路北面,2013年9月,他家对面凤士村返回地工程开工,随着楼房越建越高,自家的采光权受到很大影响。
张先生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得到一份2012年12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瑞安市塘下凤士村返回地工程日照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他家的日照满足规定日照要求。他了解到,确定日照时间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通过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第二种是进行现场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而这份报告是根据施工图纸得出日照符合要求的结论。
仔细观察后,张先生发现施工图纸有问题,在图纸中,他所住的小区竟然被东移了,但现实情况是,他家位于该工程的正对面。
为谨慎起见,张先生请专家进行复查。今年1月,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现状建筑A4楼日照分析复核报告》,报告显示,张先生家里编号为C5的窗户日照时间为1小时43分,C6窗日照时间为1小时53分,均达不到“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小于2小时”的规定。
一份错误的图纸,当初是如何通过审批的?张先生拿着复核结果,去问当初的审批部门,但没有获得令他满意的答复。
记者采访遇阻挠
部门回复五天之内有结果
该工程在当时是如何得到审批的?张先生家采光权受损又该如何解决?带着疑问,全媒体维权联盟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瑞安市政府审批服务中心住建窗口,找到瑞安市住建局审批科了解情况。不料一名工作人员称“我不接受现场采访”,进而要求摄影记者停止拍摄,并上来抢夺摄像机,冲突中,将摄像记者手臂挠伤。验看记者证后,他又改口说,要采访他的话,先要经过局办公室同意。”
记者随后来到瑞安市住建局,采访到党委委员韩李勇,他说,经核实,张先生所住小区确实存在采光不足、现状和报批的图纸对不上的情况,但凤士村返回地工程即将完工,考虑到现状,他们提出两个解决方法:一是村里给张先生适当补偿;二是他们撤回原先的审批结果,等村里完成设计调整,日照采光达标之后,再进行审批。
韩李勇说:“五天之内,若村里未能与当事人达成协议,也未把调整过后的图纸报给我们,我们将会撤销审批结果。”
全媒体维权联盟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