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转移,是指政府将辅助性、技术性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职能转移的方式,让社会组织去做,以此来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难题,意义在于降低行政成本,这也符合中央提出的“供给侧”改革的精神。2014年10月,温州公布首批34家市级部门167项拟转移给社会组织的政府职能,首批110家社会组织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这次公布的纳入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的职能,涉及28个市级部门共85项。像市级技能大赛、市级创业大赛、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应急救护培训等都包括在内。
温州市电镀行业协会、温州市广告协会、温州市商业零售业商会等在内的40家社会组织此次被列入承接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
据了解,去年底温州举行的“2015温州马拉松比赛”,除安保和医疗救护外,其余运营项目均由温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完成。
市编委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樊正礼说,第二批转移的政府职能事项的领域和范围比以前更广,除政府工作部门,像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人民团体也被纳入职能转移的范畴,社会组织承接事项的选择余地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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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推出的167项职能已有79项被承接
温州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原本政府的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市编委办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首批34家市级部门167项职能列入拟转移给社会组织的政府职能,已有19家单位共90项职能向社会发布公告,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先后顺利与社会组织签订了79项职能转移工作协议。
鹿城区通过购买企业服务推行了居家养老新模式;市水利学会承接了市水利局标化工地创建督查职能后,已对全市25项水利工程开展督查,运行情况良好;市审计局将“特定审计项目实施”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后,运行成效明显,审计机关执法成本下降,有效补充了当前不足的审计机关力量。
新建五项制度
精细化管理职能转移
温州曾在2014年10月出台《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昨天,市编委办透露,《温州市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若干制度(试行)》、《温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条件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这两个文件也已出台。
市编委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副处长樊正礼介绍,新出台的文件建立了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单位实施职能转移考核制度、上下联动考核制度、事后监管制度、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是对此前“暂行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和管理的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