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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新刑法施行 朋友圈的消息没核实别乱发

2015-11-04 温州网–温州日报
[导读]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了不少新的规定,在微信上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伪造和买卖驾照、虐待老幼病残等一些常见的不良行为,将一并被列入刑事处罚的范围。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只是被行政处罚的这些行为,接下来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了不少新的规定,在微信上发布假消息、国家考试中找人替考、试图通过医闹获利、伪造和买卖驾照、虐待老幼病残等一些常见的不良行为,将一并被列入刑事处罚的范围。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只是被行政处罚的这些行为,接下来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给自己留下极不光彩的“案底”。

  为此,记者近日联系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阮婷婷,对部分关注度高的新规进行了解读。

  微信上发布假消息

  最高处7年徒刑

  相关条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执法人员入室抢劫、抱小孩?别怕,这是假的!宝宝服用尼美舒利致死?别急,这是谣言!打开微信朋友圈,满屏都是这些劲爆事件、医护知识等,真真假假,扑朔迷离。10月29日,根据腾讯安全团队发布的《2015网络生态安全报告》上的统计数据显示,微信安全中心在今年7月间拦截谣言204.43万余次。由此可见,社交平台已经成为谣言滋生的又一块土壤。

  阮婷婷:在网络发达的当今社会,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大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制造网络谣言的行为,有必要纳入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在微信、微博上发布、转发消息前,一定要核实消息的准确性,三思而后行。

  国考中找学霸替考

  最高处7年徒刑

  相关条款: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系列看似无懈可击的防作弊体系,在由金钱串在一起的家长、组织者、枪手、监考者面前形同虚设,让替考这个最原始、最没技术含量的作弊方式轻松上演。今年6月,南方都市报爆出“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的新闻,震惊了很多人。

  阮婷婷:该条是《刑九》的一大亮点,以往对考试作弊行为或代考行为没有详细的规定去处罚,最多也是通过治安管理进行处罚。《刑九》出台后,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作弊、找替考和替考的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等行为都可能入刑,此举旨在提醒考生,“学霸”也好,“学渣”也罢,自己当“枪手”或者找人替考都构成犯罪,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以免把大好年华搭进去。

  伪造买卖机动车驾照

  最高处7年徒刑

  相关条款: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宾馆要登记,没带身份证,可以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现在,除用于专门领域和用途外,机动车驾驶证越来越多地被用于证明自己的身份。而一些违法人员利用伪造、买卖的机动车驾驶证隐匿真实信息,甚至无证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监管和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阮婷婷:伪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无疑是给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交通安全管理带来危害。以前,仅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上述行为最多处以上限为5000元罚款、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而《刑九》则明确这一行为可入刑。

  试图通过医闹来获利

  最高处7年徒刑

  相关条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今,医患关系紧张的态势似乎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聚众滋事、暴力伤医等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

  阮婷婷:《刑九》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进行了一些修改增加,新增了“医疗”二字,体现了对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保护。

  监护人虐待老幼病残

  最高处3年徒刑

  相关条款: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名4岁的小姑娘,大腿和屁股上竟有多达十几处的烫伤,严重的地方甚至已经破皮流脓。今年9月,一位市民在微博上发布这样一组图片,称小姑娘长期受父母用打火机、烫勺、火钳虐待。一时间,民间关注度瞬间发酵,大家纷纷指责恶毒父母。但遗憾的是,根据以往法律,虐待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只有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阮婷婷:以往法律规定的范围太窄,《刑九》将原先条款修改为“告诉的才处理,但被虐待的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而且在虐待罪的犯罪主体突破了家庭成员的限制,设置特殊主体如:“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而被看护人范围限制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

  此外,这一罪名又新增了单位犯罪如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院等,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单位也可以构成犯罪。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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