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随着中秋国庆节日临近,近日,县纪委专门在节前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在重要节点扭住不放,严格执纪,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
据了解,县纪委通过“事前明责、事中督责、事后追责”,对“四风”问题实行全方位“包抄”,不断完善正风肃纪全程监管体系。其中,事前县纪委重抓源头管理,建立单位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主要领导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三级责任报告体系,实行责任内容签字背书和公示抄告制度,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讲作风、抓作风、改作风”的责任意识,形成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大家担”、责任落实“大家看”的良好局面。事中严抓过程监管,建立作风常态化督查机制,采取“公车GPS定位系统查轨迹、发票管理系统查消费、酒店现场查吃喝、会计凭证查明细、模拟办事电话回访查服务”等形式,紧盯重要场所、重要节点、重要人员,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行动。事后狠抓惩治震慑,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措施推进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对违反作风效能规定行为提出“中层干部免职、工作人员调离、上追领导责任、核减单位编制”等严厉追责措施。
今年,我县更加突出问责,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根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县已对包括龙港镇财政局原副局长庄某、龙港镇芦浦社区原党委委员李某、桥墩镇党群办原副主任项某、矾山镇南宋社区原党委委员李某等4名违反作风效能规定的中层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桥墩镇副镇长蔡某、农办主任谢某、供销社主任陈某,以及参与“酒局”的宜山镇党委委员黄某、县文明办精神文明指导科科长钟某、宜山三小校长赵某等予以党纪处分,上追领导责任9人,媒体曝光20人,切实做到严肃问责不护短、实名曝光不遮掩,向社会表明县委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的决心。
“要打赢纠正‘四风’的持久战,就要让中央八项规定在干部心中生根生威,既要讲纪律、明要求,更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采取有力举措,层层传导压力,打出‘组合拳’。”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据悉,节假日期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深入挖掘“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并不定期、多频次地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抽查和突击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坚决查处,实行“零容忍”。(记者李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