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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最新通知:580元/学期

2024-04-23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市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文件精神,参照省内及周边县市区的收费标准,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正常教学日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580元/生·学期。


二、课后服务费以学期为计费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学生因故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的,学校应根据实际参与时间按月折算收费。一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不足15天(含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四、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应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龙港市财政局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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