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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斗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G-09等地块修改》的公示

2021-12-08 青龙江下

《龙港斗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G-09等地块修改》已委托浙江建院建筑规划设计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为了使规划更趋完善,集思广益,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关心龙港市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5日——2020年7月15日(共30天)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修改对象

本次修改的G-09等地块位于龙港斗门区块,为《龙港镇斗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兴仓路、沿湖路、镇安路、大道后街、龙港大道、沿江路围合区域内的G-01、G-02、G-06、G-09、G-10、G-11、G-12、H-01、H-04、H-06、H-07、H-08、H-09、H-10、H-11、H-12、A-02、A-03、A-04、A-05、B-01、B-04等22个地块。

二、           主要修改内容

规划建议将G-09、H-09地块调整为斗门村安置用地;根据现状实际建设情况切分H-01、H-06、A-04、A-05地块,并将现状已建设地块调整控制指标为现状保留;根据现状实际建设情况调整H-11控制指标为现状保留用地并与H-10、H-12合并,调整H-04地块控制指标为现状保留;结合A-05地块实际建设情况,适当优化水系蓝线和两侧绿线,压缩西侧现状保留地块面积,确保规划水系面积不减少,A-03地块根据优化后的水系蓝线调整用地界线,用地面积不减少;A-05地块未建设部分划分为一个新的地块,布局社区服务中心和农贸市场,提升区块公共配套服务水平;考虑到地块建设改造和退二进三的实际情况,将G-12地块规划15班幼儿园拆分成两个幼儿园,分别布局在G-06、B-01地块,为12班和9班幼儿园,进一步提升区块幼儿园配套水平,原G-12地块与G-11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提升地块退二进三的可操作性;将原规划布局在G-09的城北物流中心调整至H-01地块;调整H-07、H-08用地性质,增加兼容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内容,综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适度提升G-01、G-06、B-01地块中小学用地的容积率至1.0,适度降低G-10、G-11、B-04地块高层住宅小区的建筑密度至22%,合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实施操作性;适度降低G-10、G-11、B-04地块高层住宅小区的容积率至2.5,合理降低建设成本,加快推进城镇建设。

关于《龙港斗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G-09等地块修改》的公示.png 

三、           规划修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4修订)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起施行)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4)《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12月)

(5)其它有关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各项规范

四、           规划修改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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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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