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根据《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浙亩均办〔2021〕3号文件及《龙港市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要求,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现将2020年度全市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不包括供电、给排水、垃圾焚烧等公益性企业)及年用电10万度以上的工业用电户综合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截止2021年9月13日)与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或通过龙港市“亩均论英雄”平台提交合理申诉。
联系人:陈芝盛 ,联系电话: 0577-64258048。
地 址:龙港市世纪大道行政副中心1号楼310办公室
附件:1、2020 年度龙港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第二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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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第二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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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代章)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