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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港市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用地面积的公示

2021-06-28 龙港市经发局

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0〕74号)精神,为切实提高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准确度,现将我市规上企业综合评价用地面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6月27日-2020年7月1日。公示期内如对用地面积有异议,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资料向龙港市亩均办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陈志盛(市经发局产业培育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4258048

  附件:龙港市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用地面积

龙港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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