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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加分对象的公示

2021-05-21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龙港市融媒体中心
根据《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1位学生符合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1位学生符合台湾省籍、台胞子女考生参加中考优待,2位学生符合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中考优待,26位学生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参加中考优待,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19日—21日。


如有疑义,可联系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中招办,联系电话:59911865。

特别说明:根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要求,今年符合“参加中考优待”的对象全部在“浙里办APP”线上申报、审核,如因特殊原因未在“浙里办APP”线上办理的学生于5月25日前凭相关证件到职能部门线下审核,并将审核表送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512办公室备案,逾期视为放弃。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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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ostn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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