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C-1-36地块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龙港市新城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C-1-36地块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关心龙港市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19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随着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局部地块进行规划修改。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6地块原规划为苍南县海洋科技服务中心及龙港新城派出所用地,现因地块原项目选址调整等原因导致部分用地闲置,其他项目选址也受原控规限制,无法顺利入驻。
为解决中央商务区项目开发与用地不匹配的矛盾,有效、合理利用XC-1-36地块的土地价值,适应龙港新城开发建设需求,进一步促进龙港市现代化滨海中心城市的建设,龙港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委托我院对《龙港市新城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XC-1-36地块规划进行修改。
二、主要内容
1、地块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的论证范围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西北部,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XC-1-36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地块东接启源路,南侧紧邻世纪大道及沿线绿带,西侧为滨河公园绿地,北靠城展路,总用地面积约为30375平方米。
2、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规划修改范围周边道路主要为世纪大道、启源路、城展路、文晖路,其中,世纪大道、城展路、文晖路已按规划实施,启源路未按规划实施,周边地块正在开发建设中,市政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按《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周边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及公园绿地等。周边用地具体建设情况详述如下: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东侧为现状空闲地及部分临时用地,范围南侧为世纪大道,越过世纪大道为在建二类居住用地,范围西侧为城市河道及沿线绿带,范围北侧为城展路,跨过城展路为现状空闲地。
三、规划修改内容
原XC-1-36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约为3.03公顷,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35%,建筑限高为50米,绿地率为30%。
本次规划修改拟将原XC-1-36地块分割为XC-1-36a、XC-1-36b、XC-1-36c三地块。其中,XC-1-36a地块已批,现状保留,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约0.33公顷。
XC-1-36b地块结合拟开发意向及需求,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约0.33公顷,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为60%,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为15%;
XC-1-36c地块结合地块区位及功能需求,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B/R),用地面积约2.34公顷,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为40%,建筑限高为54米。绿地率为25%。
四、规划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订版)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6.《苍南县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
7.《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
8.其他相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
五、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修改前用地规划图
4、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