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港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龙办发〔2020〕217号)、《龙港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试行)》(龙资规发〔2020〕78号)的规定,市委人才办、市资源与建设局等部门对2020年第二批申请人才住房配售的人才资格条件进行了联合审核,拟李芳芳等11人为符合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龙港市委人才办68580105,龙港市资源与建设局59902531。
附件下载:龙港市2020年第二批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龙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