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的易发多发季节,前期,龙港市行政综合执法局下发通知,严禁私自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但还是有不少市民不听劝阻,被执法人员查了个正着,依法受到了处罚。
10月28日下午4时许,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山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在龙港体育馆附近发现火点,立即对现场火情进行了扑救并迅速锁定了违法人员。经查,郭宕村村民郭某在清理田间稻谷后,为图方便将稻杆焚烧,过火面积约5亩左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对郭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
因此,提醒广大村民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只要被查,一定会挨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