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属于违法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属于违法行为。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