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科技项目验收公示(龙科验字(2020)第N01号)
龙港市科技项目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 | 环保“酵素”防治大棚番茄连作障碍研究 | ||
项目编号 | 2017N03 | 公示期 | 2020年06月15日~2020年06月19日 |
承担单位 | 苍南县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
项目组 组成人员 | 朱直升、王友明、申 瑶、徐明飞、黄友解、夏朝勋、仇瑞雨、张恒硕、郎芯蕊、金 卫、邢冠润、邵 强、韩 月、邹 梅、江红礼、林学道、陶登红、林爱玉 | ||
组织验收单 位 |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 ||
验收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 | 验收地点 | 苍南县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 |
验收组成员 | 姚祝平、沈年桥、王春钗 | ||
验收意见 |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课题研究已经建立一套环保酵素防治连作障碍技术规程。通过实验室测试和数据分析,已初步探明其解决番茄连作障碍的作用机理,并已开始在全县推广。 3.中试合作企业6家,召开现场推介会3次。示范户亩应用环保“酵素”3.6-4升,增加成本360-400元,与对照组相比,平均亩增产524公斤,增幅6.04%。 4.经苍南立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苍立会专审(2019)第202号),项目实际投资总额42.70万元,经费使用和支出符合有关规定。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 ||
备注 |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发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第1幢313室 受理电话:64258021 |
龙港市科技项目验收公示(龙科验字(2020)第N02号)
龙港市科技项目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 | 樱桃番茄“浙樱粉1号”引进与示范 | ||
项目编号 | 2017N16 | 公示期 | 2020年06月15日~2020年06月19日 |
承担单位 | 温州市鲸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
项目组 组成人员 | 姚祝平、陈为康、吴圣堂 | ||
组织验收单 位 |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 ||
验收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 | 验收地点 | 温州市鲸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 |
验收组成员 | 姚祝平、沈年桥、王春钗 | ||
验收意见 | 1.提供的资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项目总结了‘浙樱粉1号’在苍南(龙港)地区越冬栽培生长习性、品质与产量水平。 3.项目总结了一套适合苍南地区推广的‘浙樱粉1号’樱桃番茄高效栽培技术。 4.项目实施期间共示范推广‘浙樱粉1号’52.5亩,平均亩产4627kg,亩产值25162元,亩增收3100元,共增收16.2万元。 5、根据苍南立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苍立会专审[2020]145号),项目经费使用和支出符合有关规定。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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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发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第1幢313室 受理电话:64258021 |
龙港市科技项目验收公示(龙科验字(2020)第N03号)
龙港市科技项目验收公示
项目名称 | 苍南县番茄产业星创天地创建 | ||
项目编号 | (申请编号)2019星创天地SA3B0091 | 公示期 | 2020年06月15日~2020年06月19日 |
承担单位 | 苍南县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
项目组 组成人员 | / | ||
组织验收单 位 |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 ||
验收时间 | 2020年06月13日 | 验收地点 | 苍南县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 |
验收组成员 | 陈存厚、王春钗、王建瓯 | ||
验收意见 | 1、提供的创建总结材料基本齐全,符合项目创建备案验收要求。 2、“苍南县番茄产业星创天地”由苍南县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9年牵头创建,并通过省科技厅备案。该平台主要开展果蔬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采取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形成一条从基地生产到餐桌消费的产业链,成为地方果蔬特色农业创新、信息交流、管理与销售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3、平台现已入驻苍南县直升蔬菜种植合作社等24家单位,涉及番茄生产、电商销售、质量安全、农资服务等技术领域;通过与院校合作及入驻的形式,开展各项培训6次,引进服务机构8家;引进人才12位和行业专家6位,为园区企业创业辅导助力。 4、根据苍南立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苍立会专审[2020]167号),项目经费使用和支出符合有关规定。 验收专家组认为:苍南县番茄产业星创天地的创建已完成备案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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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发局提出,逾期按无异议论处。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第1幢313室 受理电话:64258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