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住宅违法用地清理补办调查
公 告
(2020)第001号(补)
根据苍南县政府重大联席会议纪要[2018]3号和苍南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5号文件精神要求,拟对李裕中申请人的(一)间个人住宅违法用地给予办理清理补办用地手续。现将下列人员的申请清理补办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凡是与申请人申请清理补办用地的房屋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若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证明其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或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书面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所公布的权益有效。
地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59902598
地址: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7-59922510
附表
申请人 | 土地坐落 | 处罚情况 | 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现状 |
李裕中 | 华电路17号 | 已处罚 | 国有 | 住宅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