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2-07、2-09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温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2-07、2-09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关心龙港市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2020年6月9日(共3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区位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位于《苍南县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2单元,为世纪大道、时代大道、香林大道、朝辉路围合区域的2-07、2-09等地块,总规划修改面积为61.90公顷。
(二)基地及周边现状
本次规划论证地块为《苍南县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2-07、2-09等地块,其中2-07地块内有0.27公顷商业设施用地外,其余地块现状均为农林用地。
(三)原控规情况
《苍南县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4年3月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编制完成并批复实施,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法定依据。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2-07、2-09等地块,在原规划中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如下表。
2014年版修改前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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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2011年1月);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令公告第51号);
(6)《苍南县龙港镇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订);
(7)《龙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6年调整完善版)》;
(8)《苍南县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0)《温州城市绿化实施细则》(温政办〔2020〕15号);
(11)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
四、修改内容
(一)地块编号及用地界线的修改
结合具体需求,对规划修改范围内地块及编号进行重新划分:将2-07、2-08、2-09、2-46、2-47等5个地块重新划分为2-07、2-08、2-09,取消2-47地块;将2-01、2-02、2-03、2-04、2-05等5个地块重新划分为2-01、2-02、2-03;将2-10、2-11、2-12、2-13、2-14、2-15等6个地块重新划分为2-12、2-13、2-14、2-15;将2-33、2-34、2-35等3个地块边界重新划分,编号不变。
(二)用地性质及指标的修改
原规划2-01、2-06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用地面积分别由1.69公顷、2.80公顷调整为2.69公顷和2.80公顷。
原规划2-02、2-04地块合并为新2-02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0.52公顷。
原规划2-03、2-05地块合并为新2-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4.78公顷。
原规划2-07、2-08、2-09、2-46、2-47边界重新划分为2-07、2-08、2-09,其中2-07地块为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15.53公顷;2-08、2-09地块均为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为0.39公顷和0.06公顷。
原规划2-10、2-11、2-12、2-13、2-14、2-15地块边界重新划分为2-12、2-13、2-14、2-15,其中2-12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36公顷;2-13地块为农林用地,用地面积1.48公顷;2-14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12公顷;2-15地块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4.09公顷。
原规划2-33、2-34、2-35地块边界重新划分,其中2-33地块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49公顷,2-34地块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59公顷,2-35地块为加油加气站用地,用地面积0.50公顷。
(三)道路红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道路红线修改的道路为香林大道、新城大道、望州路,道路红线宽度不变,仅对道路线位优化调整。
(四)绿线、蓝线修改
本次规划对河道蓝线优化调整,调整后蓝线总面积为0.80公顷。根据河道变化对绿线有局部优化调整,调整后绿线总面积1.94公顷。
(五)配套设施修改
教育设施:幼儿园由12班调整为9班,规划于2-03地块内;36班高中将结合龙港市教育专项规划落实;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变,规划于2-15地块。文化体育设施:规划于2-33地块内;加油加气站:规划于2-35地块内。
(六)市政设施修改
取消新城大道污水管,增加白沙—望州的110KV高压线,其他市政设施保持原规划不变。
(七)修改后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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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图
(1)区位图
(2)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3)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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