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龙港新城公交首末站(新城大道)等10个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0年4月10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69)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