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拟对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进行采购,现已委托温州浙南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局名下的28辆垃圾转运车等车辆租赁费(折旧费)进行评估。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客观、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对本次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即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5日。
凡评估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评估不实等问题,请知情者来电或来信向局办公室或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举报。
举报电话:0577-59918107(局办公室)
0577-68081810(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特此公示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4月7日
附件:垃圾转运车评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