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龙征启公告(2020)003号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龙港市芦浦片区儒桥头村、华中村和监后垟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地拟用于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次征地由龙港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本公告后,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龙港市人民政府(盖章)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