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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资规调听公字〔2020〕第2号 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项目听证会公告

2020-03-24 龙港网

听 证 会 公 告

 

龙资规调听公字〔2020〕第2号

 

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项目,选址位于龙港市(原芦浦镇)儒桥头村(原儒桥头村)、华中村(原鉴后西村和鉴后东村)、监后垟村(原鉴后垟村和县后村),项目用地在《苍南县芦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规划用途为一般农田、坑塘水面等,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确保该项目建设,需局部调整《苍南县芦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单位决定对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项目涉及《苍南县芦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规局部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

一、 听证事项

龙港市芦浦工业功能区(龙港卫生材料生产基地A地块)项目涉及《苍南县芦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地点: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0年4月25日前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条件要求:1、规划所涉龙港市芦浦片区(原芦浦镇)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2、龙港市行政部门和片区工作委员会指派的代表。

二、注意事项:1、我单位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2、听证会代表一旦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5990258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liqi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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