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4#楼消防电梯地下层站的设计变更批前公示
龙港朝西屋村龙湖路A-01地块商住楼基建项目(华都名园)于2015年9月9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30327201500062号。因建设单位为排除消防水砼管道可能发生破损泄露触电隐患,经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取消1#-4#楼消防电梯地下层站,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核合格。建设单位现向我局申请取消1#-4#楼消防电梯地下层站设计变更,现作设计变更批前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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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二O二O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