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03个2018年度“浙江省善治示范村”。其中,温州415个村入选,苍南县有38个村名列其中。
2018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明确未来浙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长效管控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善治示范村1万个,着力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区。 据了解,获评“浙江省善治示范村”的村庄须满足年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5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8万元以上(其中26个加快发展县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同时,须为县(市、区)命名的平安村和文明村、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并符合党建引领坚强有力、自治形式有效多样、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德治教育春风化雨、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