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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至本月10日 城乡居民医保费可补缴

2019-04-02 苍南新闻网医保
[导读]为配合全县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以补缴,补缴时间为4月1日-10日,请尚未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的参保对象务必在此之前携户口本、身份证并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为配合全县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以补缴,补缴时间为4月1日-10日,请尚未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保费的参保对象务必在此之前携户口本、身份证并以户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苍南户籍城乡居民和具有户籍的全县在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260元/人,各级财政补贴590元/人。(参保需知和其他相关政策详见缴费凭证)。(医保)


责任编辑:liy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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