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下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被拆迁房屋
产权认定补充公示
苍龙下涝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2017101
因龙港镇下涝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需要,经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范围内面积大于15平方米小于25平方米,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龙港镇下涝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No.101-5
村(居):下涝村 地号: 房屋间数:3
序号 | 所有权人(含共有人) | 坐落 | 房屋现状 | 初始建房时间 | 备注 | |||||||
用途 | 层次 | 结构 | 建筑占地面积(m2) | 建筑 | 82前 | 92前 | 92至98年 | 98 | ||||
1 | 林永跑 | 下涝村50-1号 | 住宅 | 1 | 砖木 | 19.42 | 19.42 | √ | ||||
2 | 陈学赞 | 下涝村56-1号 | 住宅 | 1 | 砖木 | 21.08 | 21.08 | √ | ||||
3 | 魏舜港 | 下涝村338-1号 | 住宅 | 1 | 砖木 | 20.10 | 20.10 | √ |
二、公示方式:分别在龙港镇、所在社区和村委会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网》网站(http://www.cnlg.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59902580 59902552
地址:龙港镇西一街181号(龙港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A302、A102室)
龙港镇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