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通知
《龙港镇松涛嘉园安置房》申购对象:
根据你们向龙港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购《松涛嘉园》安置房申请材料,经龙港镇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在《龙港网》网站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龙港网于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的公示),请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购对象在2019年1月7日中午12时前将诚信保证金10万元/每套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商银行龙港支行,户名: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龙港镇松涛嘉园安置房资金专户,帐号:201000211008728)。若不按时交纳保证金的,将取消参加电脑摇号选房的资格,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