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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中对口村农房改造集聚点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无房户公示(第一号)

2018-10-30

龙港镇中对口村农房改造集聚点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无房户公示(第一号)

为加快龙港镇中对口村农房改造集聚点项目建设步伐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中对口村农房改造建设,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旧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苍政办〔2013〕248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范围内无房户和住房特困户住房困难有关问题的意见》苍政发[2008]28号文件以及龙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镇中对口村农房改造集聚点置换(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发〔2014〕92号)文件精神,经中对口村村委会申报,现将中对口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申报的无房户名单予以公示,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不符合下列条件,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苍南县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反映。如来人的,请到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财务科反映。

无房户条件如下:

1、具有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范围内所在村常住农业户口,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的(以户口簿为准,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本人及配偶、子女在苍南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合法住房、宅基地或审批过个人建房的。

3、自1987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卖或赠予房屋、宅基地的。

4、如有违法违章房屋,必须自行拆除,并经验收合格的。 

举报电话:0577—68092299  龙港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综合财务科

0577—59889286  纪检监察室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附:龙港镇中对口村农房改造集聚点工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范围内无房户申报名单。

序号

姓名(户主)

家庭人口

安置面积(平方米)

1

许益慰

5人

125

2

陈  治

4人

120

3

陈  淮

4人

120

4

陈  东

4人

120

5

许益望

4人

105

6

陈赞通

4人

105

7

温在远

5人

150

8

陈开敬

4人

105

9

陈  晨

1人

30

10

潘才等

1人

30

11

许道参

5人

150

12

陈玉云

6人

180

13

吴世钞

4人

120

14

陈中敬

2人

60

15

陈中钦

4人

120

16

陈祖森

5人

150

17

陈祖枨

3人

90

18

陈祖链

3人

90

19

陈 余

4人

105

20

吴世棠

5人

150

21

陈和概

1人

30

22

陈建国

4人

120

23

吴圣爱

4人

120

24

吴传党

5人

105

25

潘志良

2人

60

26

许益庙

3人

90

27

许益钻

3人

90

28

许丰营

3人

90

29

许丰元

1人

30

30

许雅忆

2人

60

31

邓  平

1人

30

32

许世丰

3人

90

33

陈中庆

3人

90

34

陈中和

4人

120

35

陈中计

4人

120

36

陈祖界

4人

105

37

陈祖水

3人

90

38

吴圣潘

4人

90

39

吴圣取

3人

90

40

陈一中

4人

120

41

许丰潮

3人

90

42

陈 欢

3人

90

43

陈中顺

5人

125

44

吴世形

3人

90

45

陈小华

4人

120

46

吴世晓

6人

180

47

陈祖表

4人

120

 


责任编辑:liqi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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