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民警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可是总有少数人拒不配合,把民警依法执法当成是刁难。日前,金乡镇一名电动车驾驶员方女士因妨碍执行职务,被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天下午4时许,金乡交警中队民警在金乡镇吴家堡路段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此时,方女士驾驶一辆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二轮电动车,载着女儿逆向行驶,且二人均未戴头盔。交警发现后,依法对其进行拦停。方女士一听要被处罚,便不停对着民警大声嚷嚷,“我天不怕,地不怕,是不会接受你们处罚的”。
周围群众看到后,纷纷劝方女士理性面对,接受民警处罚。可方女士却瞬间“影后”附体,开始上演上蹿下跳的独角戏,在地上大哭大闹撒泼打滚,扬言交警打人,还倚靠警车耍赖,意图逃避处罚,时长达一个半小时。目前,方女士因其妨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切勿以身试法。
(通讯员 林花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