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苍南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
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理规程》(温人社发〔2017〕132号)规定,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经对申请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核实、苍南县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小组集中评估,现将纳入苍南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的两家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单位或个人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便核实情况。我局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照相关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核实处理。
公示期:2017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受理电话:68878515 、 68878516。
受理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