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在“创满意”走访中获得线索,有人被一熟人以“互助会”为幌,骗了3万元。闻讯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在查证情况属实后,警方展开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经布控守候,11月2日上午,民警在灵溪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落网后,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此次,共从几位熟人处骗取10余万元。
多年来,黄某相继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用于透支。黄某本想凭借手头多张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拆东墙补西墙,达到“以卡养卡”目的。然而事与愿违,几年下来,他所持有的每张信用卡都严重透支,亏空也越来越大,到了2015年下半年已亏空40余万元。此后,黄某便陆陆续续接到几家银行的催款通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黄某手头实在没钱还款,便想到了从朋友、熟人那里骗钱还款。于是,他便在朋友面前编造谎言,称自己做生意没有本钱,要组织一个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互助会”,自己做“会主”,让朋友陈女士等人参与。碍于朋友面子,又可以帮朋友,陈女士便一口应允。几天后,黄某就告诉陈女士,11个入会的人都找齐了,每三个月交1万元的“会钱”。
从黄某提供的“会单”上,陈女士看到自己是第四收“会钱”的人。在连续交了3万元后,眼看轮到自己收“会钱”的时间了,陈女士多次打电话给黄某,但对方一直没接。几经周折,陈女士才联系上黄某。此时,黄某才告诉陈女士,当时根本就没有组织“互助会”,她的3万元都被自己用于还偿还债务了。
现黄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民间的“互助会”由来已久,此前一般在亲朋好友中发展会员,互相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等,但近年来,以“互助会”形式进行诈骗的情况时有发生,群众要注意防范。
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