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苍南县灵溪镇某酒店因不按规定登记查验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被处罚1万元,前台服务员被罚1千元。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以来,苍南警方首次对违法企业开出“反恐罚单”。
2016年8月4日晚9时20分许,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对某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查验住宿旅客信息。而该酒店自今年3月份以来,曾因违反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分别被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后仍不整改,这次又被查出这种行为。
苍南警方依据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处以罚款1万元,前台服务员被罚1千元。
警方指出,在《反恐法》实施之前,此类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往往由于行为的违法成本低,旅馆业主不以为然。现在,对于多次被警方行政处罚且拒不整改的,可以依照这项新法律进行重罚,从而倒逼业主规范经营。
警方提醒:广大住宿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务必做好住店旅客的信息登记和核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广大公民也要积极配合,在住宿时主动出示身份证登记。如果确实没有携带身份证但急需入住的,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