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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废旧蓄电池乱排污超标 老板和雇工均获刑

2014-08-18 苍南新闻网
[导读]苍南县一公司回收废旧蓄电池乱排污,超标七倍,80后老板和六旬雇工均获刑罚。

    苍南县一公司回收废旧蓄电池乱排污,超标七倍,80后老板和六旬雇工均获刑罚。近日,县法院一审以犯污染环境罪判处老板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雇工黄德宗犯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黄德轻,男,1984年出生,苍南人,2013年06月05日,其在工业园区苍南大道东侧注册成立苍南县康德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经营废旧矿灯、铝及其他物资回收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报废汽车)。2013年8月份以来,黄德轻的公司开始经营废旧蓄电池回收转卖。2013年农历9月份,被告人黄德宗受雇于黄德轻负责回收旧蓄电池(负责收购付款、称重、看管等事务)。

    二人在经营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转卖中,将拆解出的铅蓄电池的电解液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到场地内的排水沟中,2014年1月6日被县环境保护局查获。经对公司场地内集水桶外坑内的水样进行检测,水样中重金属铅的含量为8.1mg/L,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0mg/L)三倍以上。2014年4月4日,被告人黄德轻、黄德宗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通讯员 李查)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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