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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睡着哥”以犯危险驾驶罪一审获缓刑

2014-08-12 苍南新闻网
[导读]近日,苍南法院对这名醉驾睡着哥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龙港网8月12日讯:醉酒驾驶,途中不胜酒力,停路边休息,虽然睡着了,但这已经触犯法律。近日,苍南法院对这名醉驾睡着哥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李某安徽人,已在龙港工作多年。今年7月4日凌晨,与朋友一起喝完酒后,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从龙港镇西一街与洪口路路口附近往龙港镇东城路方向行驶。当日0时38分许,途经龙港镇人民路与洪口路路口附近路段时,因不胜酒力,李某遂将车辆停在该处,并在车内驾驶座上睡觉。当日1时10分许,李某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6mg/100ml。民警还调取了当时的道路监控录像,发现李某一路慢慢开车,后一直停在路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即只要实施了醉驾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法官提醒广大有车一族,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通讯员 李查)

责任编辑:wuchu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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