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20岁小伙子陈某好逸恶劳,靠偷路边的电动车为生,近日他因没钱给摩托车加油,又一次将贼手伸向灵溪街头的电动车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进了班房。而多次收购赃车的陈甲、蔡某夫妇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苍南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中午,当便衣民警在灵溪镇人民大道一银行前布控时,发现一名男子将一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推到一小巷内撬锁。见此情形,民警当即包抄上前,实施抓捕。
该男子陈某,1994年出生,藻溪镇人,2013年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陈某不但不思悔改,重操旧业,而且变本加厉,以盗电动车为生活开支的主要来源,每当身边没钱时就将贼手伸向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仅今年7月份以来,陈某就先后作案10余起。
为了急于脱手,陈某将盗窃来的电动车一般以每辆两三百元“白菜价”出售给路人或废品收购站,一辆3000元左右的新车也只卖四五百元,所获数千元均已被他挥霍一空。
根据陈某的供述指证,民警随后在灵溪某废品收购站将多次收购赃车的陈甲、蔡某夫妇两人抓获。现陈某、陈甲、蔡某等三人均已经被苍南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叶其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