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破坏银行ATM机就可以拿到钱,便对ATM机灌水、火烧。弄坏银行ATM机的江西籍男子胡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日前被龙湾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法院查明,20岁的胡某从老家来温州务工,工作没找到,带来的钱却花光了。因一时没有赚钱的方法,胡某就打起了弄坏银行ATM机捞钱的歪主意。
今年3月3日凌晨5时,胡某身穿一件绿色连帽的羽绒服和黑色裤子,携带作案工具来到温州滨海园区利玛广场门口的龙湾农商银行ATM机旁。
作案前,胡某特意将羽绒服的帽子戴上。他选了中间一台ATM机,并在机上操作“无卡存款”。输入一个账号后,机子的存款口自动打开,胡某就往存款口灌矿泉水。
灌完水后,胡某又往存款口里放了把剪刀,但是ATM机并没有像胡某预想的往外吐钱。于是,胡某在另外一台ATM机上,再次输入“无卡存款”,存款口打开后,胡某用打火机点燃一张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薄膜,扔进存款口,随后又在里面烧纸及包装袋。这时,ATM机屏幕变黑,可依旧没有钱吐出来,胡某只得离去。
当天下午2时许,龙湾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发现ATM机的异状后,向警方报案。
当天晚上7时许,胡某在滨海园区的一网吧内被抓获。经鉴定,被毁坏的ATM机部分价值4.88万元。
今年3月31日,胡某家属与龙湾农商银行就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代为赔偿该银行经济损失4.88万元,银行对胡某的行为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