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日至5月1日之间,金乡崇家岙村村民80余人以华润电厂占用了崇家岙村村民原先从事渔业捕捞的海域为由要求补偿,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多次自行组织阻拦该电厂运输煤船,致使其无法正常通行。接警后,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放弃休息,连续作战,迅速查清案情,坚持从严打击的原则,及时刑拘8人,对闹事村民形成了强大的震慑。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大投入、大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农村土地,这其中引发了许多矛盾,“场闹”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初,龙港泮河发生的“场闹”事件就曾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对苍南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障碍。除此之外,蓄意破坏、阻止企业进场施工,或自恃“地霸”敲诈勒索进场企业的“场闹”案件也不在少数。金乡村民陈某等人,采用言语威胁或打砸挖掘机等形式多次阻扰工程施工从而强行获得某工程土石方运输权获利数万,终因敲诈勒索罪获刑四年六个月;龙港某村村民29人,多次通过语言威胁、围堵运输车辆、用石头扔砸厂房玻璃等手段,强制要求某工业区的企业货物由其搬运,最终因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获刑一年四个月至二年一个月不等。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县法院受理的“场闹”相关案件就达到80余起。
除了“场闹”,医患纠纷也易升级为“医闹”事件。今年4月,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苍南首例伤医案,被告人曾某因认为医生李某态度不好而对其拳打脚踢,将其殴打致“轻伤”, 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律面前,一场场闹剧得以平息,一个个“闹事分子”均得到严厉的惩处。县检察院检察长陈贤木告诉记者,对于“五闹”案件,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侦监、公诉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捕、诉衔接机制,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力争把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前,确保“五闹”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县法院副院长韩安锦表示,对于“五闹”案件,县法院态度明确,对无视国法、恶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予以惩处;对累犯、惯犯、主犯以及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将依法重判重罚。
另据了解,近年来,我县司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载体,通过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法制宣传,倡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维权,从源头上防止违法闹事行为发生。韩安锦说,“对于一些因为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反复‘闹事’的案例,下一步,县法院还将深入调研,全面归纳分析,及时提出有效的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