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6时许,瑞安的林小姐打算开车上班时,惊讶地发现停在小区楼下的奔驰车被泼了粪便。民警现场查看后介绍,这辆车上泼的应该是猪粪,通过查看监控,基本可以排除车子占道挡路的可能。
林小姐介绍,这辆车是她父亲的,平时她与母亲开得比较多。她在当地医院的检验科上班,没与什么人有过节。家人仔细回想后,也没发现得罪过什么人。“无论怎样,或是我们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泼粪这种行为实在太恶劣了。”由于担心再被泼粪,发现这一情况后林小姐家人马上报了警。
“从现场观察看,车上泼的应该是猪粪。”瑞安市公安局锦湖派出所民警介绍,早上6时40分左右接警后,民警赶到事发的虹北小区,这辆白色奔驰车正停靠在小区车库前方。车身的前部、后部都被泼了褐色大粪(如上图),走近就闻到一股臭味。
小区监控显示,当天凌晨2时许,一辆七座面包车从飞云高速方向开进小区,径直开向这辆白色奔驰车。面包车先在奔驰车边停了一下,然后停在奔驰车前方。随后,面包车上下来两名身穿浅白色T恤的年轻男子,拿着两个桶,将桶里的大粪泼到了车身上。由于当时天黑,监控中看到的人比较模糊。民警介绍,从监控上看,两名泼粪男子行动的针对性比较强,可能之前就已经来小区查看过情况。车主林先生查看监控后称,自己并不认识这两名泼粪的男子。
林小姐介绍,自家的这辆车当时并没堵住车库和通道。这个车库停用已经有段时间,她与车库的主人认识,如果真的挡住车库通道,车库主人会直接电话联系的。而且平时小区里其他车也都在这个位置停过。民警介绍,监控显示,当晚这个车库内并无车辆进出,也没发现有人从车库出来或有车辆要进入车库的情况,基本可以排除奔驰车乱停占道的可能性。
民警查看过现场后,林先生的家人已经清理了车上的粪便。警方透露,此事目前还在调查,如果情况查实,泼粪的人将会因损毁财物或寻衅滋事行为,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律师告诉你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山
车主如果交了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就应承担一定责任
车主林先生的损失应由泼粪的男子承担,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泼粪男子这种寻衅滋事的行为,可以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依法追究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但在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违法行为人身份的情况下,因行为主体不明确,无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林先生的损失也无法向其主张。
但林先生应该已向小区物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根据《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在相应范围内对林先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尽到管理、维护、保障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林先生的财产安全。若物业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林先生车辆被泼粪时,物业公司履行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在保护业主财产安全方面的职责,物业公司就应对林先生的车辆损坏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对没有尽到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为50%以下的次要责任。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