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申请人李某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李某所有的房产。立案窗口认为该起案件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又是直系亲属,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室先行调解。
经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协议,而后申请依法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因其中一继承人是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经办法官得知情况后,主动前往其家中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近几年来,龙港法庭不断完善“大调解网络”,将人民调解纳入大调解范畴,使人民调解与诉讼活动在不同阶段实现全面对接,良性互动,从而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减轻了群众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通讯员 李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