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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金融纠纷案井喷式增长 逃废债行为将被依法严惩

2014-05-13
    龙港网讯:实体经济是社会发展的根基,关系着社会稳定大局。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我县部分企业面临经营困境,众多经济纠纷诉诸法庭,我县经济金融类案件呈井喷态势。今天,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县近年来经济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并就科学应对该类案件提出具体建议。

    据了解,2010年至2013年,县法院受理的经济金融类案件数分别为1747件、2626件、4974件和4521件,涉案标的总额分别为3.35亿元、7.97亿元、20.35亿元和27.12亿元。四年时间里案件数量翻了3倍,标的总额翻了8倍多。而2014年截止4月中旬,县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已达1677件,涉案标的总额高达12.49亿元。

    县法院通过梳理发现,我县经济金融纠纷类案件分布区域集中,龙港和灵溪两镇的案件数和标的额占全县的90%。涉诉企业明显增多,一季度,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案件数和标的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9%和45%,不仅有工业企业,也有不少商贸企业,且不乏县内知名企业。而传统的“一借一保”转化为当前“一借多保”的担保方式,也加快了风险传导速度,易引起经济纠纷。此外,资金外流现象严重、逃避债务公开等也是我县经济金融类案件的普遍特点。

     据悉,在近年来县法院审理的经济类案件中,有30%以上的债务人拖欠债务后,或去向不明,或避而不见,给案件查处造成困扰。为此,县法院积极出台措施,对涉嫌存在逃废债行为的重大案件,建立集中审理和会诊制度,并针对全县影响较大的涉非法集资企业、人数较多的涉联保互保企业的案件,制度专门的处置方案。而在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县法院及时强化审理查处手段,对涉嫌逃废债或非法集资的企业启动专项审计。同时,法院联合金融办、工商、税务、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风险预警防范。此外,还特别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联动,对弄虚作假、趁机逃废债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一些企业改制、破产活动中存在的“假改制,真逃债”的现象,依法加大制裁;对逃废债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惩犯罪。

    此外,县法院还根据审理经验,建议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重视经济金融纠纷类案件,坚持差异化帮扶原则,加大困难企业帮扶和退出市场力度,对前景好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让其尽快恢复“造血功能”,对前景不明的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引导和帮助企业主申请破产保护。同时,积极引导银行等债权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债权”的理念,对重点帮扶企业做到暂不抽贷、暂缓起诉等。并坚持行政、社会、法律等手段的综合治理,加快完善多元化解经济金融纠纷机制,为我县实体经济的发展、社会大局的稳定奠定基础。(记者 陈薇拉 方耀星)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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