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县救助管理站站长杨志高。他介绍说,本着“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有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自行申请救助或是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救助。杨志高坦言,从他的救助经验来看,不少流浪汉摇摆于合法与非法之间,有小偷小摸的行为者不在少数。而另一部分流浪汉习惯了四处漂流的日子,不少人宁可流浪街头,也不愿到救助站接受食宿救助。
据了解,去年我县救助管理站约为1350人次提供救助,救助对象包括由公安机关护送而来的残障人员、未成年人,以及主动上门寻求帮助的街头流浪者、外来务工人员等。(记者 陈惠敏 黄允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