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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乞讨者不再受救助 遇强行乞讨可投诉

2014-05-13
    龙港网讯:日前,记者在灵溪镇车站大道与康乐路交叉路口的路灯下看到这样一幕:一位流浪汉身靠着电线杠,借着昏黄的灯光,捧着书看得津津有味。据5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职业行乞者将不再被视为需要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今后市民如遇强行乞讨者骚扰,可直接向公安、城管部门投诉。

    就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县救助管理站站长杨志高。他介绍说,本着“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有需要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自行申请救助或是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救助。杨志高坦言,从他的救助经验来看,不少流浪汉摇摆于合法与非法之间,有小偷小摸的行为者不在少数。而另一部分流浪汉习惯了四处漂流的日子,不少人宁可流浪街头,也不愿到救助站接受食宿救助。

    据了解,去年我县救助管理站约为1350人次提供救助,救助对象包括由公安机关护送而来的残障人员、未成年人,以及主动上门寻求帮助的街头流浪者、外来务工人员等。(记者 陈惠敏 黄允祺)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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