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东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与山东村第一生产大队达成协议,租赁该村集体返回地,时间为5年。该公司在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建成占地4280.5平方米的汽车4S店。2010年4月,县国土局对其发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1402元,没收山东村委会非法转让土地所得。鉴于当时我县正在大力发展汽车贸易行业,且在村集体闲置返回地上建设汽车4S店可充分发挥土地效用,经县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临时使用该地块开设汽车4S店。2010年5月,我县国土部门为该地块办理了两年的临时用地手续。2012年4月,该地块使用期限到期,东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直未办理延期使用手续,县国土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其自行拆除,但该公司未予配合执行,目前仍在营业。
针对此事,我县各相关单位对该处违建开展了联合调查,并就东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建拆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黄荣定在会上强调,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紧对该事进行妥善处置,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要做好做细拆除方案,确保安全拆违、和谐拆违,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平稳过渡,切实做到拆除违章建筑和帮扶企业发展两手抓。要积极与宣传部门做好联系对接,共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并将处置过程及结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反馈,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违工作,尽快给予公众满意答复,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摸,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大拆违行动,对重点违建和新增违建进行全面整治,努力掀起拆违新高潮。
会议决定在4月底开始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作业,确保在15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工作。(记者 缪依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