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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小三巨款 妻子上法庭索还

2014-04-23 苍南新闻网
[导读]结婚十多年了,丈夫出轨有“小三”,为了孩子,在家人劝说下,她忍了。没料到的是,丈夫居然偷偷向“小三”转账150多万元。
    龙港网讯:结婚十多年了,丈夫出轨有“小三”,为了孩子,在家人劝说下,她忍了。没料到的是,丈夫居然偷偷向“小三”转账150多万元。一怒之下,张英(化名)把“小三”汪某告上了法庭,并将丈夫陆某列为第三人。县法院近日判决“小三”汪某向张英归还927785元。

    2013年12月27日,张英向苍南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与陆某于1999年6月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2010年2月,陆某在KTV与汪某相识,后二人发展为婚外情。2013年7月,汪某生育一女儿。2013年年初至今,汪某不断以打电话、发短信、偷拍等方式骚扰、辱骂、挑衅张英,并打电话骚扰陆某及儿子。

    张英认为,汪某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她的婚姻家庭及生活。同时,张英发现以陆某名义开户的银行存款大量减少。经查询,陆某在张英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期间,先后共19次向汪某转账汇款512785元。为此,诉请法院判令汪某返还张英512785元。在诉讼过程中,张英根据陆某中国农业银行卡号的账户资金交易情况,认为陆某于2012年至2013年间共计汇款1527785元给汪某,故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汪某返还张英1527785元。

    对于本案,苍南法院分别安排了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汪某答辩称,张英诉称她与陆某生育子女、汪某骚扰张英等均不是事实,汪某与陆某系朋友关系,因业务互有款项往来,并不存在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定张英与陆某系夫妻关系,后陆某与汪某相识并发展为婚外情关系。期间,张英与汪某之间因此发生矛盾。2012年至2013年期间,陆某先后通过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卡账户向汪某汇款512785元,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卡号账户向汪某汇款1140000元,合计1652785元。期间,汪某向陆某支付款项合计725000元。

    法院认为,张英与陆某系夫妻关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基于汪某与陆某存在婚外情关系,两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在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系业务款项往来的情况下,应视为陆某对汪某的赠与。陆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擅自赠与汪某,显然有悖于公序良俗,要求返还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赠与财产的数额,应以陆某汇给汪某的1652785元,减去汪某汇给陆某的725000元计,故汪某应返还张英927785元。

    判决后,汪某不服提起上诉。她认为,陆某向其转账款项均是业务往来,且数额没有法院认定的那么多。(通讯员 李查)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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