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9时许,重庆涪陵籍女子汪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前一天在龙湾永中某宾馆被人强奸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汪某说,本月2日中午12时许,她接到朋友蒋某的电话,对方约她到龙湾永中某宾馆谈工地承包的事。没想到,到了房间后,蒋某将她强奸了。汪某还把蒋某强奸她留下的证据交给了办案民警。
按常理,女子被侵害,一般都会流露出伤心难过的情绪,可汪某脸上却丝毫没有。民警觉得事情很蹊跷,猜想或许内有隐情。按照汪某提供的信息,警方很快找到了蒋某。
面对民警的审问,蒋某大呼冤枉,并交代了实情。
原来,汪某与临海人蒋某于2008年在龙湾永中某KTV相识。汪某当时在该KTV上班,蒋某系一名工地的“小包工头”。此后蒋某经常买东西送给汪某,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变得很暧昧。
去年9月的一天,蒋某打电话告诉汪某,说他正在谈一个工程,如果谈得下来,可能需要大量的钢筋。汪某正好可以介绍一个做钢筋生意的朋友来合作,从中分点回扣。于是,她就经常向KTV老板请假外出,与蒋某跑工地。但是,因对方出价偏低,事情一直没有谈拢。这边生意无望,那边经常请假不上班,汪某很不甘心。在本月2日,她打电话给蒋某,约他在龙湾永中某宾馆见面。
见面后,两人在房间里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汪某开始向蒋某摊牌,并开口提出要5万元赔偿。“今天的事我已经拍了下来,证据都收集好了,如果不赔钱的话,就等着坐牢吧。”由于蒋某一时无法满足汪某的要求,前天上午,她便向警方报警称自己被强奸,来报复蒋某。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这正是:
女子声称遭强暴,
警方觉得太蹊跷;
抽丝剥茧揭真相,
你说哪个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