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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安局长与原告对簿公堂

2014-03-14
    龙港网讯:近日上午9时,苍南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座无虚席,林某、林某某诉县公安局不作为一案在这里公开审理,坐在被告席上应诉的是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汪泽斌。当天,该局有关领导、各办案单位负责人与法制员以及法制大队民警代表共40多人参加旁听。

    原告林某、林某某诉称,2013年11月5日上午,钱库镇明珠路发生纠纷,该局对群众报警未及时出警。而后,在钱库二中发生打架,自己被他人殴打受伤,该局也未予以处理。

    而据了解,当天上午公安机关已经两次出警,依法处置。民警处警时也并未发现有打架的情况,只是到当天晚上才接到工地的两个保安报案,称被人打伤,该局对此已经第一时间受理调查。在近三个小时的庭审中,汪泽斌围绕原告林某、林某某就当事人报警该局是否处警、是否派警员至现场妥善处置以及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从事实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展开质证和辩驳。

    对于“一把手”应诉,一名参加旁听的民警表示,局长出庭应诉,与原告平等对话,并在法庭上调查辩论,整个过程就像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法制课。

    作为诉讼被告方的代表,汪泽斌坦言,这个案件对于公安机关自身来说,是一个学习法律业务的契机。法庭上原告和被告都是平等的,可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彰显法律公信力。同时,通过对话可以深入了解案情,把握案件脉络,增进警民互信,在拉近同群众的距离中找准今后公安执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而不断完善工作,更加准确无误地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讯员 顾金国 金理港)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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